商家視角下直播帶貨服務合同審查要點
近年來,直播電商行業(yè)發(fā)展迅速,直播銷售模式是目前最受電商消費者歡迎的營銷方式。為了自身發(fā)展,商家也加入了直播銷售行業(yè),大多選擇與相應的直播銷售運營商合作。
趙華律師在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,盡管不少商家與某直播銷售運營機構簽訂了直播服務合同,并向運營機構支付了大量的槽位費、服務費、傭金等費用,但運營機構并未按照約定向商家提供相應服務,給商家造成重大損失。
有鑒于此,本文將從商家的角度出發(fā),梳理商家在簽訂“直播銷售服務合同”時需要注意的風險點,旨在給“直播銷售熱”中的商家?guī)硪恍袄渌伎肌薄?/pr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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